1.延期交房4个月:本小区按照合同应该2017.12.31交房,但是一直到2018.4.21才收到交房通知说2018.4.30交房,说是因为2017.11.15政府下了封土令,所以属于不可抗因素,拒绝赔偿。试问一下,定于2017.12.31应该交的房子,是不是应该在2017.11.15前将硬件全部都准备完毕?这个理由实在太牵强,为什么3#楼短短三个月就能崛地而起,而其他几栋楼该交房了仍不能整理完毕?延期交房导致我们不得不多租几个月房子,多交的房租谁来出?!
2.小区物业1.35元/平:交房通知下来立马就让交物业,且比周围小区都要高。小区目前共有4栋楼,本次交房3栋,小区面积比原策划的小了一半,没有广场,没有小孩活动场所,没有公共厕所……不知道这么高的物业费是要用到何处,这个物业标准跟配套设施相差甚远,比恒大绿洲还要高0.15元/平,不知道这边的物业能与恒大相比么?!
3.小区环境恶劣,未达到合同要求:目前进入小区就能看到很多工人忙着种草,且看到10号楼3单元入户门旁边种的草皮已发黄,10号楼西面和西南方向全是各种各样的大深坑、未拆迁的残余房子,不知道我们住进去怎么能保证安全问题,包括小区的护栏跟售楼处无法对比不说,十来岁孩子一翻就能进去。楼内走廊没有吊顶,平台栏杆低,有的玻璃已经碎裂,说好的儿童活动区域也不见了,与合同里面完全不符,不说怎么解决,等等问题,让我们如何收房?!
辛苦赚钱几十年,还要还贷几十年,满怀期待住入新房,换来的结果真是令人失望,谁能给我们业主做做主???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4-28 16:13:39
网友您好:经了解洛阳东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答复:
1、关于延期交房:瀛海19城A1期项目1#、2#、10#楼原定于2017年12月底交房,因涉及封土行动(详见洛建【2017】318号文件),室外配套工程未能按原计划完工,所以交房时间延期,公司针对原定2017年12月底交房的业主发出了书面的延期交房告知书,详细告知了工程进度以及交房延期的原因。且合同补充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如因行政机关治理雾霾等原因导致停工的相应顺延交付时间,视为非出卖人原因导致的未按期交付。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问题,我公司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处理。
2、关于物业:瀛海19城在前期开发阶段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时,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小区的物业由洛阳万厦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管理,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明示。
3、关于小区绿化面积问题,因项目建设是分期实施,部分配套设施规划在随后几期项目中实施。关于楼宇的一些细部处理,都是按审核过的施工图纸施工,符合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我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争取让业主们收到满意的房屋。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