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东方红汇景城的经适房,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放弃不要了,东方红也给我退了所交的钱。原先备案的资料没有退还,这对我以后买房会有什么影响?我的名下会不会显示已经享受了安置,再买别的商品房或安置房就不能有优惠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4-27 10:49:55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抽号并选房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从办结退房之日起三年内不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