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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教师在职期间一直有缴纳医保,但是退休之后单位和社保均不再为其缴纳医保,请问这合适吗?如果退休后生病住院了如何报销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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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8-04-23 11:58:11
网友您好,经查教师职工在职期间正常参加医保。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医保费,可正常享受以下医保待遇: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按本单位人均退休费的3.5%分解;住院按职工医保政策正常给予报销。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偃师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379-630882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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