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底失业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当时用的职工医保卡余额有四千多元,由于办理新的社会保障卡并激活使用,导致原医保卡无法使用,原医保卡的余额在新的社会保障卡上无法使用,经咨询偃师市社保所,说是由于我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导致,我不明白我医保卡的余额为啥不能转到新的社会保障卡上,是现代科技达不到?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失去了社会保障卡多种功能!我参加的居民医保没法门诊刷卡用药,恳请偃师市社保所及早把我原来职工医保卡的余额转到我新办的社会保障卡上!如果是因为我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所致,是不是我停掉我参保的城镇居民医保才能把余额转到我新办的社会保障卡上?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经查,根据您提供的有限信息,您于2011年在我中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满之后,您可能转而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目前,随着新一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使用,导致您原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存额无法转存到您的新社会保障卡上,影响您的正常使用。 社会保障卡是面对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并加载金融功能的集成电路卡(IC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等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金融储蓄功能。 参保职工在我市按规定领取新的社保卡后,需进行激活处理,原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余额会随之进行自动转移至新的社会保障卡上。 但由于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是一个系统,无法进行相互转换。而您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身份领取了保障卡并已进行激活处理。故导致您原医保卡(职工医疗保险)上的个人账户余额无法转移到您现在所领取的社会保障卡上,进而影响到您的正常使用。 目前需要您向社保中心提供您的具体信息并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能够依据您的实际情况给出更完善的处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本人两年前接社保所通知在偃师社保所采集信息办理新社保卡,直到今年办妥到社保所指定的银行柜台取出,按柜台提示到职工医保定点药店进行初次激活,激活才发现原职工医保卡余额无法显示,经询问偃师社保所才知道是参加了居民医保导致。既然两个系统无法转换,社保所就应该在取卡柜台明示激活后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失业职工原医保卡余额无法使用!毕竟失业职工无力参保而转参居民医保的还有好多人!不能让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失业职工无谓的奔波郁闷!如果提示了至少我可以选择暂时不激活或者激活了就是原医保卡余额不能用我也认!倘若能变通使用还是希望偃师社保所能为失业职工所想!早日让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失业职工在门诊就医时能用原医保卡余额刷卡用药!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8-04-20 08:56:21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经查,您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又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依据相关政策,两者不能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建议您尽快向社保中心提供您的具体信息,方便其为您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