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注册公司后,一直没有经营。想注销因受朋友之托以公司名义接收了一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开票方拒付,要追索且诉讼需以公司名义进行,朋友的公司也无意继续经营。请问:公司能不能将税务手续注销后,保留(执照、公章及银行账号)诉讼主体资格,待诉讼结束后再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4-17 17: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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