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于举报人,也属于公益打假人,长年研究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对虚假违法广告有一定鉴别能力!
举报人经过多年的观察,发现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涉嫌违法医疗广告(印刷品广告)长年在市区发布,广告发布者多为六十岁左右的老太太,发布时段为周六周日和法定休假日,发布地点为洛阳市老城区老集大张超市大门口外(老集过街天桥南端),另外一个发布时段为每月农历初四、十四、廿四三天(该时段为谷水西的物资交流大会),发布地点在谷水西的中州西路与谷党路交叉口附近,在上述时段如果遇到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印刷品广告实在散发不成,广告发布者也只好收手!
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涉嫌违法医疗广告长年在市区发布,本人多次向金谷工商所举报,但该医院既使在工商局对其立案查处期间,其违法广告也照常有计划的在市区发布,不知道是工商局的监管力度不够,还是这家医院太顽固!
三个月前,因该医院的涉嫌违法广告(彩色单页印刷品)多次在市区发布,举报人多次跑到金谷工商所反映,见没有效果,举报人写好举报材料连同有关证据(视频)递交到洛阳市工商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昨天才收到西工分局的行政处理告知书,告知内容如下:1 责令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2 罚款1000元。
今年4月1日、4月7日,举报人在老城区老集过街天桥南端的附近区域,又发现有几名老太太在向过往行人发布该医院的涉嫌违法医疗广告(彩色单页的印刷品),今年4月9日下午,举报人在谷水西的物资交流大会上(中州西路与谷党路交叉口),又发现三名老太太为该医院发布彩色单页的印刷品广告,这次老太太发布广告时均戴上了大口罩,这种大口罩连下巴脖子都能遮挡住,但举报人还是能认识这几张熟悉的面孔!该医院多年来的广告从内容上看均违反国家现行《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多项规定,举报人在此把该医院从今年4月1日到4月9日的广告违法情节予以公布,请求工商局对该医院继续予以行政处罚!其近期广告违法情节:1 广告宣称“做胃肠检查,我只选择无痛的”,无痛一词属于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该情节违反国家现行《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2 该广告涉及到疾病名称便秘,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超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八项内容,该情节违反国家现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等多项规定!请问工商局,你责令该医院涉嫌违法广告停止发布,该医院就是不停止!工商局该怎么处罚该医院?
三个月以前举报人在有关广告的发布现场多次以手机拍摄视频,有时也用暗访摄像机拍摄视频,有关视频都及时发送到金谷工商所赵所长的微信上,近期在上述广告的发布现场均用暗访摄像机拍摄视频,有关办案执法人员需要查看视频可随时联系举报人!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4-16 16:02:37
我局接百姓呼声诉求后,立即安排西工工商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金谷工商所于2018年4月10日对洛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该医院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该医院接受处理后仍未改正,继续对外发放违法广告,2018年4月17日,金谷工商所对该院进行行政约谈,该医院负责人表示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坚决杜绝违法医疗广告发布。4月18日金谷工商所主动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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