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南广场的业主,合同明确规定2018年3月30日交房,但截至2018年3月31日,我们未接到任何正式通知,只有售楼部的几个年轻人口头传达。开发商以洛阳去年底市政的“封土令”为借口,延期至2018年8月20日,延期共143天。结合以上情况,中南广场存在以下几条违反合同规定:
1、 根据合同要求,在交房日期前10日(不少于十日)通知业主进行验房,而中南广场一直到合同截止日(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都未作出正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告,只是几个年轻的职业顾问在搪塞业主,并无负责人正面作出合理解释,此为故意欺诈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知情权;
2、 根据合同规定,遇到不可抗力可以延期,通过律师咨询“市政府封土令”目前是否能作为不可抗力因素还不能定论。且市政府封土令共120天,而中南广场延期超过143天,多出来的23天,需要按合同要求进行赔偿,也存在故意欺骗行为;
3、 目前,中南广场没有针对延期时间到期后的情况进行说明,若到2018年8月20日仍未如期交房,中南广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未作出明确回应,这是明显的避重就轻,存在故意欺瞒消费者嫌疑。
两会刚结束,牡丹花卉盛大开幕之前,洛阳作为河南第二大城市就出现这种公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众事件,对洛阳的形象有很大的负面影响。针对以上违反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我们只想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我们都已将房款已经付给甲方(中南广场)一年。如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公众事件置之不理,我们必将保留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上级部门反应的权利!
作为多年游学归来的洛阳学子,我们衷心希望洛阳越来越好,但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除了奋起维权别无他法,望有关部门能够体会我们的切身关切。我们将保留进一步合法维权的权利。
在外多年,我们始终希望洛阳越变越好,正因为如此,我们更想为把洛阳建设的更美丽贡献一份微薄之力。目前国内各大城市都在争夺人才,而作为高新区的重要楼盘,在此购房的多是周边中航光电、725所等高科技公司的员工,并且购房者多是近两年来洛阳工作的硕士、博士,相比其他城市的各种优惠人才政策,洛阳本就没有优势,作为人才净流出城市,我不知道市政府是否有过考虑洛阳长期的发展,作为共和国长子,重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的重要地位都没落了,归根结底就是对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
改革开放了40年,40年前的那句“科技就是生产力”,我们认为可以在加一句“人才才是创造科技的根本”,作为归来的学子,不敢自称是学成,但仍抱着建设家乡的赤子之心。希望洛阳越来越好,不只是城市外在的形象,更应该修炼内功,让在外地的洛阳人想回来建设家乡。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4-02 15:55:47
网友您好:河南中新南置业有限公司答复:
一、2017年国家对环保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力度加大,为保证洛阳市环境指数达标,2017年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先后下达停工令11次,累计停工达到159天。
二、我公司在政府停工令下达期间,为加快工程进度,也曾经多次组织小范围工程施工,但均因停工令三令五申或现场查处勒令停工致使工程施工中断,中南广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受到严重的影响,经常处于停工状态,直接影响了交房时间。
三、2018年3月15日停工令解除后,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争取早日把中南广场项目建成交付使用。根据重新开工后的施工顺序安排和对剩余工程量的工期测算,项目全部建成交付使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