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首先声明对事不对人,遇到了本不该遇到的难处,请领导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城市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通知》豫建城〔2003〕41号文件规定:自 2004年8月15日起,新建住宅的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设计和安装技术规程》,工程竣工后,经市建设局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方可接水投入使用。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所需的材料、人工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进入住宅建造成本。
2010年洛阳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富阳佳苑项目,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设计、施工。
关于水表、电表办到业主名下问题,多次投诉反映,2016年10月,电表办到了业主名下,但是水表却迟迟没有 做到一户一表,分户计量。
洛阳市发改委明确答复,购房款中包含了一户一表的价款。但是隆达公司就是不按省厅的规定办事,建委恰恰就是对口的管理单位。
我们相信洛阳市建委也有自己的难处,可能受到了干扰,一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此,再次烦请 媒体呼吁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关注,依法解决基本民生问题,把水表办理到业主名下。
有法不依,毕竟是不对的吧!,我们只是要求依法解决基本的民事吃水问题,媒体应该为群众鼓与呼!而不是不让发表心声。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4-02 16:11:06
网友您好:你所反映的情况相关科室目前正在处理中。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