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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晚上到洛阳火车站送客人乘车,晚上9点钟将小轿车停在车站广场东停车场,9点15离开停车场,停车场收费10元,晚上9点16分打12358投诉,由于晚上没人值班,进行语音留言,2月28日上午9点多,又打12358电话投诉,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早上8点到晚上11点之间,停车不超过20分钟,不允许收费,在这吋间段内超过20分钟只能收3元,停车场收10元停车费,属于违规,工作人员说了解情况后处理,到今天,己22天过去,期间有位自称洛阳停车办人说打电话了解情况,再也没有下文,这事谁来管理,难道就没人管吗?还要等多长时间?
停车场 停车 洛阳 火车站 投诉 收费 广场 工作人员 谁来管 分打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3-22 11:08:27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如遇超标准收费车主可持有效票据拨打物价部门投诉热线12358进行价格举报,目前我市正在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实现查询余位及电子支付等多种便民功能,届时车友可随时通过APP进行余位查询及支付,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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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2018-03-23 12:41:21
反映问题己解决,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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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6h70Rq1... 2018-03-22 18:28:34
跟停车办反映情况等同于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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