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 本人在汝阳县朵多乐儿童游乐场办理一张680元含28次的会员卡,在办卡时商家明确指出680元的卡 没有时间限制, 不用在一年内消费完毕,但在2017年12月份 本人接到商家电话 说会员卡即将过期,此时本卡只消费了两次 还剩余26次,这时本人通过12315对儿童游乐场的欺诈行为进行投诉,同时本人到多多乐现场咨询,工作人员说老板知道此件事情 正在商量还没有具体结果。
在数日后 汝阳县工商局通过电话联系到我,在询问完具体内容后未作任何答复。两个月后也就是18年2月到朵多乐消费时,商家依然说我的卡已经过期 不能再次使用,汝阳县工商局 对我的投诉置之不理 没有任何回复,商家也没有 整改。
我所说的所有内容 都留有资料,对于商家说我的卡只能一年内使用 这一说法工商局可以进行调查 可以对当时办理680元 卡的客户 进行咨询便可得知。
本次投诉
1.投诉多多乐商家欺诈行为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8-03-15 08:53:39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我局城关所工作人员调查,您说您自己办理的游乐卡丢失,提供不出其他证据,从游乐场提供的三种游乐卡(包括500——680元卡),卡背面均有“此卡有效期一年,仅限本人使用”字样,您是2016年2月份办理的卡,按照卡背面“此卡有效期一年“字样,您的卡应是2017年12月份到期。经协调,游乐场答应再给您办一张20次的年卡,一年期限,您要求给自己补一张24次无限期游乐卡,此要求游乐场不同意。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由于您和游乐场分歧较大,达不成和解,我局决定终止调解,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汝阳县工商局
2018年3月1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