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涧西区云峰国际,看了一套房子(3-A号楼23层2301室,建筑面积130.53平方米),售楼部报价1360215元,优惠后1263000元,于2018年3月3日交付3万元订金,在2018年3月10按约定交付剩余房款时,在详细查看《云峰国际房源价格公示》表过程中,发现该房源公示总价为772335元,并且房源销售状态为《已售》。
鉴于售楼部人员提供报价与公示价格相差较大(相差5878800元),并且房源状态为已售,不知是否存在一房多买,误导消费者行为
请求住建委领导严查
1.该售楼部提供虚假价格信息行为,误导消费者行为;
2.如果该楼已经卖出,该售楼部再次和本人签订购房协议,是否存在一楼多买行为;
3.如果该楼未卖出,公示牌上标记为《已售》,是否存在严重误导消费者行为;
4.要求取消本人在之前所交订金时所签认购协议书,并退还定金。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3-14 17:39:22
网友您好
经与诉求人联系,工作人员将开发公司经理电话告知诉求与其协商退定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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