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3-09 08:26: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辖区执法中队到现场查看,经了解,诉求人投诉情况属实,现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商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三天之内自行拆除,如不拆除,我们会依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条例强制拆除,下一步,我们会加强管理和督促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谢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涧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