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您好,我十年前单身时买过一套70平米的二手房经济适用房,买卖过后已经是商品房了,16年结婚了又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41平方的小户型商品房,离上班的地方近点,房本都是我的名字,由于现在有孩子了,十年前买的房子是七楼的感觉有些不方便了,想把那套70平的房子卖掉,买套经济适用房。不知道能买吗?现在老婆没有上班我自己的工资是4100元,自己有辆6万元的小车,户口都是洛阳市区的,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1年;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无房户或购买过房改房(含集资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或个人;有商品房(含二手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家庭; 4、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3周岁;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一项是什么内容怎么规定的,在哪里可以查?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3-07 17:43:56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文件(办法),涉及到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中未明确的相关条件。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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