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应该有公安处理
我和妹自幼被养父母收养,养父早年已病故。妹刁蛮,养母因严重消化不良需住院治疗,妹出钱和我共同交给表哥,作为治疗费用。2018年1月22日住进洛阳市第一中医院。养母一直有我赡养,住院前卧床一月都是我护理,在表哥要求下,妹负责住院期间护理。
住院后医生按照规范检查治疗,妹确要求医生,不必要做检查了。23号检查结果是严重低蛋白,医生说要输白蛋白,白蛋白不在医保范围,需已经购买,表哥买了,23,24号两天各输入一个白蛋白,病情已明显好转。25号化验仍低蛋白,医生让妹去买,她不买!医生便联系我,我即打电话给表哥,表哥立即电话告诉她让她先垫钱买,妹也明确答应!27号早上医生突然告诉我母亲病危,我问今天检查蛋白多少?答,更低!我问:又输了两个白蛋白怎么会这样?医生说:她就没有买!我赶到医院后血压下降,抢救两小时后死亡。妹身为护士,做过多年护士长,明知严重低蛋白不及时纠正会导致循环衰竭而死亡而采用如此手段致使养母死亡!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3-05 16:55:42
网友您好,请您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详细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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