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两个5岁小外孙,小区又没有暖气,无奈找家住老集煤厂的何某某买煤块。第一次买10包已用完。第二次买8包,价格讲好80斤/袋。时逢家人买台人体秤,顺便秤了一下发现问体大了。秤个了4袋,分别为67;68;74;70。每袋均少10斤左右。
与何某交涉,要求补足数量。何某强调:
1:別人给他的80斤/袋,他就按给的袋数卖给我们,缺多少他不管。
2:强调让我们把余下的6袋从5楼搬下拉到老集煤厂过磅。(我们已退休没有能力)
3.:退差价不行,换货没货。
如此刁难我们,我们只有向工商局反映诉求,帮我们讨取公道,弥补损失。
谢谢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2-05 10:11:56
尊敬的网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老城分局已经受理,正在调查处理中,结果随后公布。
2018年2月6日最新回复:根据群众诉求所反映的问题,质监老城区分局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协调,何某已将差额款退还给消费者,双方对处理结果均感到满意。感谢对质监工作的信任和大力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