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租公租房,办的暂住证已经半年了,可以去哪里租?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1-29 11:18:39
网友你好:
关于你提到申请公租房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我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持城市区居住证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持城市区居住证人员);
2.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2)新就业人员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缴纳过社会保险;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申请所需资料
1.洛阳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持城市区居住证人员)向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地社区申请,填写《洛阳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提交身份证、户口薄等。
2.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洛阳市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新就业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劳动(聘用)合同、学历证明等。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
经了解诉求人居住证的居住证的居住地属于老城区,可以到老城区保障办申请。
若要了解相关政策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查看相关规定,或电话咨询市保障办:63271963。
网址:http://www.lyzbj.com/index.html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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