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8-01-24 08:46:12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我街道工作人员到该小区与物业沟通了解,该小区物业提供材料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停车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不超过80元/辆收取车辆使用维护费,此项收益主要用于停车位的维护和维修及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该物业公司自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收取地上车位使用维护费(该小区的公共部分及交通道路部分业主均没有缴纳任何维修资金);我街道工作人员已与小区物业沟通以后将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我街道工作人员到该小区查看并对有问题道路督促其进行及时修缮。 伊川县城关街道办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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