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通过懿黄中介卖了一套房子对方贷款房价38万七月在王城大道办的贷款,对方把百分之三十首付款打到我账上,银行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最快两个月,最慢十二月底尾款到账,当时买方已经把所有该签的字都签了,十一月银行打电话给我说银行利率又调整了两次,要我通知买房人再来签字不然不放贷款,可是买房人根本不在本省,根本不会回来,可是房产证以过户,银行早干嘛呢,问中介,中介说放款还要排号,问银行说要在签字。半年了余款还没有到手,平民百姓应该怎么办,房子也不是我的,钱也要不到。
回复部门:邮政储蓄银行 2018-01-19 11:39:56
尊敬的客户您好,借款人张运召2017-8-3在我行申请二手房贷款,2017-8-23审批通过,2017-11-15借款人领取房产证,未能赶上基准上浮10%的放款时限,目前需要借款人到我行签署补充协议将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上浮20%才能实现放款,我行信贷客户经理与买卖双方进行沟通,借款人在深圳工作不愿意回来签署补充协议,卖方目前无法跟买方沟通回来签字,调解无果,我行会继续跟进借款方的动态,继续做客户工作,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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