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古城快速路部分路段通行已有几个月了,的确对缓解交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虽然路口有明显标志,一些不文明、不遵守法律的事情却时有发生:低速四轮电动车路中间行驶,两轮电动车也进入高架行驶,甚至还见到有人在高架上晨练跑步,这种情况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车主们是不是要喊一声“冤枉!”,这种自己不要命还连带别人的人是否应该受到谴责与惩罚?建议交管部门能进行防范处理。非常感谢!
快速路 电动车 古城 行驶 受到谴责 交管部门 晨练 高架 喊一声 跑步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1-02 11:08:2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辖区交警高度重视,下步工作中将会加派警力加大对古城高架桥桥面的巡逻力度与密度,规范道路的通行秩序,减少安全隐患。由于古城路高架桥尚未完全竣工通车,现只是部分路段通行,交通标志标线不全,车辆行驶中会出现逆行、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积极与施工方联系,紧密配合,规范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q87447 2018-02-27 17:11:41
真撞了你敢不赔试试
顶+1 踩+1 回复
网友2182 2018-01-01 13:04:09
这种不把自己命当回事的人。就不该赔偿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