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辆家用,车牌号为豫C670T1,今通过APP查询有违章罚款通知一条,罚款金额200元。系临时停车,车都没熄火。人离车只有5米(清洁工可证明),交警并没有驱离指示,直接处罚。(交通法违章1039进行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不扣分,罚款200元。)还望及时纠正。避免给本人造成不必要麻烦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12-28 15:43: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如果您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可到开元大道251号洛阳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进行行政复议,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