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该行10月份签订的二手房信贷业务遵照其规定手续履行完善。3个月过去了仍旧不放款,12月13日仍让签订补充上浮10%的协议才予以放款。邮储10月签订合同时告知年底一定放款,而12月中旬又引诱签订补充协议,该行为并未在签订合同时告知,故侵犯合同双方知情权。邮储信贷业务主管在回访中说不签补充协议,否则年前无法放款,该支行信贷部在房款中涉嫌滥用职权,在信贷业务中有故意拖延合同及银行信贷员并未提前说明情况的行为是否涉及玩忽职守。
敬请银监局及该支行调查
回复部门:邮政储蓄银行 2017-12-27 10:50:53
尊敬的客户您好,由于今年以来国家调控房地产行业,对于银行在房贷业务上的投放规模有较多限制,资金成本不断上升,目前我们省行由于房贷规模有限,大量客户等待放款,因此对于房贷发放采取排队政策,价高的先发放,目前同业也基本都是这个情况,有些利率已经上浮到了30%,并且从目前的政策趋势来看明年1月份可能还要上调。为了贷款尽早发放,我们特地向上级行申请政策,按照上浮20%的利率执行,如果不想上调利率,也可以继续等待,有规模的时候我们会进行发放的。这个是非强制的,但等待的时间估计会比较长。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