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2-19 11:54:26
尊敬的网友:您好!
建议您登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进行实时在线公积金信息查询。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在购房5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需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发票总额,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我市缴存职工,装修新建普通商品自住住房的(签订购房合同5年以内),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要件:(1)5年以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1年以内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建材发票(承包装修提供)或房屋装修明细清单及主要建材发票(自主装修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
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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