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彤辉水天伊色项目从2011年收钱,一直烂尾到现在,期间我们买房的老百姓求助了很多部门,开放商的答复一次次食言。今年房地产市场回暖,洛阳房价涨幅不小,开发商才开始动工,但一直都是拖拖拉拉。彤辉水天伊色项目共分为2个购房团,我们属于其中B购房团的,截至目前,他们的B购房团的预售证还未通过审批,开发商通知大家让12月20日前缴纳剩余尾款,否则不享受之前定向协议的价格,我昨天本来是去交钱的,但告知现在不能签合同,另外我还了解到他们之前A团签的交房日期是12月31日,可是现在看这情况明年五月能交房都不错了,他们给的合同上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是这样写的:(延期,按照每天万分之0.5补偿),我觉得他们这就是做好了违约不交房的准备,万分之0.5的利息还不如银行的存款利息高。我觉得这明显是欺诈行为,这就是霸王条款。所以我没敢把剩余的尾款交给他们,
一是他们的预售证还没下来,现在收我们的钱是否合理合法,
二是他们之前就一直不守信用,加之现在收完钱又不签合同,我们交完钱以后权益如何保障?
三是他们定的违约月期交房的利息标准太低,我觉得至少要不低于我们的银行贷款利率吧!
希望政府为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不能让开发商肆意虐他我们的权益。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12-20 16:15:20
网友您好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收取预售款是违法行为,已经收取的应退还,拒不退还的可向房地产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对其查处,已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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