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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工区地税局办理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备案的时候,要求只能申请当年度的减免备案,并且必须填报减免限额,不填写说无法办理!在没有发工资前谁知道减免税额是多少啊?说如果实际税额高于备案限额部分不能减免!
同样去老城区地税办理备案手续时,就没有上述的这些规定,直接办理了减免,专门问是不是申报减免税额以及2018年初还需要再次办理备案手续时,工作人员答复是不需要了,并且不需要报备减免税额度!
同样是国家的免税政策在各区地税局实际执行还不相同吗?到底备案需不需要填报减免税限额,如果实际免税金额高于填报的免税限额部分,到底能不能减免?
备案 减免 限额 办理 填报 免税 地税局 残疾人 实际 手续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7-12-04 08:15:48
网友: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省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备案手续不需要重复报备,也不需要报备减免税额度。欢迎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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