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7-11-29 14:55:15
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县人社局非常重视,责成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经调查,投诉人称其父亲在麻屯镇企业上班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其父亲,其父亲称不知投诉拖欠工资一事。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相关规定,如投诉人家人确有在企业上班拖欠工资的事件发生,请告知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后到县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我们将积极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379-67912235。 感谢您对人社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孟津县人社局 2017-11-30 17:36:46
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非常重视,责成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经调查,投诉人称其父亲在麻屯镇企业上班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其父亲,其父亲称不知投诉拖欠工资一事。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相关规定,如投诉人家人确有在企业上班拖欠工资的事件发生,请告知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后到孟津县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我们将积极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379-67912235。 感谢你对人社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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