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在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交付定办理健身卡,当时承诺10月底11月初开业,随后交付卡费时说11月底开业。现在又给推到12月底开业。并且说健身房明年三月才开业。之前承诺说可以免费转卡一次,最近问了说初始会员不可以转卡。什么都是您们说了算?合同也不给签。简直就是交钱之前一个样,交钱之后一个样。没有一点诚信。我现在要求退卡。上星期五11月10号打电话12315,反应这个情况。本周一11月13号涧西工商局打来电话说尽快协调解。今天打来电话说却又我地址不清楚,周一再去了解?你们承诺的七天服务时效呢?我在两次通话中都多次描述地址,九都路与银川里交叉口向西500米中宏中央广场门面房,你们现在说我地址没说清楚,我真是无话可说。还有工商局的行风热线评议是否结束???????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1-20 14:53:19
接消费者投诉后,涧西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电子园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经了解,投诉人于今年9月在被投诉方(亚体健身中心中弘店)办理了健身卡,因被投诉方迟迟不能开业,致使该卡不能使用,投诉人遂在网上发帖投诉。问明情况后,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投诉人同意再补交600元将年卡升级为两年卡,被投诉方承诺目前投诉人可以先在其他门店健身但不必开卡,所持健身卡待中弘店开业后开始计算时间,投诉人对此表示满意。
经我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称情况属实并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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