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7-11-15 16:38: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立即与网友联系沟通,其反映的问题为物业费与取暖费是否可以合并收取,根据乡政府2017年4月24日就东涧沟村民安置小区反映物业费收取问题协调会,达成如下意见:
1、2015年7月1日,东涧沟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民的物业费、水、电费由每套房的业主承担,村里给予每个股民(享受村民待遇的村民)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包括物业费和水、电费补贴。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村民自治范围内村民的重大事项,对村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决定,乡政府无权改变。
2、回迁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回迁户应按照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水、电费。
针对以上协调会的意见,我乡与诉求人充分沟通,诉求人对其反映的问题表示理解。
感谢网友对乡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西工区洛北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