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根据合同约定是洛阳市老城区“新地标”升龙天玺10#楼河景房1、2、3单元业主收房的喜庆好日子,而开发商(洛阳升龙置业有限公司)在商品房交房过程中,未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出具和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面积实测表》就忽悠业主违规交房。经我们业主拨打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电话咨询了解,升龙天玺10#楼河景房1、2、3单元建设单位尚未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未竣工验收的楼房就违规交付我们业主使用,这样的黑心开发商、无良奸商欺诈老百姓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请问是否有监管部门制止和监督?请我们的洛阳市政府领导、住建委领导为民做主制止开发商违规交房,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利!!!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1-06 09:35:08
网友您好:经了解洛阳升龙天玺项目是由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负责人答复:客户投诉10号楼违规交房问题,我公司与购房户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五方验收后即可交房,我公司已于2017年3月份进行五方验收,并验收合格,故不存在违规交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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