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辆代步车,虽不值什么钱,但是上下班或出门办事还是挺方便的。但是,从今年3月到现在7个月的时间,已经收到同一地点3次违停单子,我认为不公平,详情叙述如下:今年三月,我在洛阳市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文兴现代城租了一间房,与孩子开了一间小小的工作室,可是该楼下正面没有停车位,西面仅有的几个停车位也被用车位锁占住(不知道是哪个部门设置的),周边能停车的地方也超级少。该栋商住楼上不少有车的人和我一样每天为停车发愁。虽说后院有地下停车场,但是像我们这样的根本不让进。我的三张违停分别是这样的:第一张确实违停,不说。第二张,我停在联盟路天津路西南角路基上(附图,图上黑车后面的位置),被贴单,我想可能是不能停在人行道上,我也认了;第三张,今天,停在文兴现代城西边楼下、超市门口紧挨路边的路基上面,既不占用人行道,也没有停在慢车车道上(附图,图上灰车停放的位子),上班一个半小时后出门办事发现被贴单,难道是因为停在画着自行车停车位里?这里也不能停吗?那么请问,我该停哪里才对。我很无语,慢车道不能停我理解,人行道两棵树之间不让停,想不通,自行车能停放的地方也不能停车,我更想不通,也觉得很不公平,文兴现代城楼下北面和西面画满自行车停放位,仅有的几个车位目前也不让停车,自行车可以停在机动车停放位,没人管得了,机动车停在自行车停放位,就得挨罚,只因为有车牌。这真的合情合理么?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10-24 10:38: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临时停放应当在泊位以内,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若您对此次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到开元大道通济街交叉口洛阳市交警支队,至法制科申请复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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