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7-10-23 09:31: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物业办、物价所进行办理。目前,物业办已督促物业公司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路面破损问题。同时,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了管理:1、严格要求门禁管理,进出入要刷卡;2、张贴温馨提示,请狗主人加强对狗的管理;3、小区路灯更换为高瓦数灯泡;4、公司保安、保洁人员统一标准,男不超60岁,女不超50岁。另,有关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问题,经了解,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有关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物价部门不再审批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收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如对现有收费标准有异议,可通过业主大会或联合小区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维护自身的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