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向乘客加收一块钱燃油补助费。已经快十年啦,当初征收时汽车是燃烧汽油,现在百分之百的出租车都是烧天燃气,汽油只是来不及加天燃气的应急备用。出租车一边烧着天然气一边还领取几千元不等的国家燃油补助津贴,还再收着乘客的油贴。是不是不合理啊!就洛阳特殊!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7-10-16 16:30: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城区现行出租车运价是2006年制定的。2011年3月,根据市出租车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从2011年4月2日起,对城市区运营出租车加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2016年8月17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6〕139号),提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017年1月20日,《洛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实施。我们将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择机取消燃油附加费,一并理顺出租车运价。
最后,感谢您对我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10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