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9-22 16:45:22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停车看管服务费
(一)机动车进入居民住宅小区临时停车90分钟以内的;
(二)进入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体育场、图书馆、医院等经营性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20分钟以内的;
(三)进入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停车场在30分钟以内的;
(四)在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依法取得经营权的停车泊位停放20分钟以内的(不含按交通拥挤地段核定收费标准的停车泊位);
(五)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和殡葬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在规定的免费时间内,车辆进入上述经营性停车场,停车人在停车时应主动向看管人员讲明情况,停车场看管人员应记录进入时间(或发凭证),避免引起各类纠纷发生。停车场看管人员不得在规定的免费时间内拒绝停车。县(市)、吉利区免费停放时限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您提出的残疾人车标问题不在我办管理范围内,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