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暖气的基本过热费取消了,用暖气且按流量收费的那30%基础过热费是否更应该取消呢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7-09-05 16:30:3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的要求和精神,我市两部制热价中30%的基本热价并不是您所说的“基本过热费”,而是体现固定成本的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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