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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博城物业公司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推诿,11号楼电梯长期损坏,物业公司物业费照常收取,试问业主交了两个电梯的物业费却不能得到应有的服务,这样合理吗?物业公司难道不应该减去相关物业费来弥补业主的损失吗,电梯无小事,希望平时能做到按时保养,以免出现安全事故后后悔不及,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物业公司的管理,更好的服务百姓,把百姓的诉求放在第一位。
物业公司 物业费 电梯 博城 服务 业主 态度恶劣 百姓 希望 管管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7-08-25 16:19: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乡了解,御博城11号楼2单元电梯正在办理大修基金手续,目前御博城物业已在该单元贴出通知,正在进行分摊表入户签字,待签字达到一定比率后,大修办将核准维修基金。 西工区洛北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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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ywmz 2018-03-19 11:52:39
两个电梯,尤其是不能下到 -1, 老人和残疾人都无法出行,十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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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2017-11-17 14:17:53
所谓的大修基金正在申请中,就是12号楼雨水管断裂掉落在小区路上和草地上,请问何年何月能申请下来?去年等今年,今年等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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