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5月开始,不断有业主投诉路劲御城2期7号楼和8号楼顶楼私自搭建两层,破坏整体建筑结构,造成顶层防水层和墙体发生破坏,8号楼多次下雨后6楼以下墙面发生漏水。物业开始默许私自搭建,不闻不问,后来业主多次去物业投诉,物业与顶楼业主进行协商调解,但始终没有效果,说是没有执法权也无能为力。
2017.7月初又有多名业主投诉,最终高新区政府相关部门对路劲御城开发公司负责人和物业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对违建部分进行整改。物业7月初在大门进来和单位楼电梯旁张贴相关规定,再次提醒顶楼业主不能违规搭建,否则会找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处理,7月份8号楼1单元和3单元顶楼已经完成两层框架搭建,2单元正准备搭建,由于物业不允许所以暂停搭建,只搭建一层。
但是从8月初开始又继续开始搭建,小区保安也多次劝阻无果,顶楼部分业主蛮横无理,甚至宣扬他们政府有后台,他们有钱想怎么搭建就怎么搭建,谁都不敢管。
我们在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该不断的完善法制,不断的提高人民素质。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给这些损害人民利益的害群之马予以惩戒,不应该听之任之,相互推诿扯皮,应该相互联合起来,组成工作小组,联合执法,对这种藐视政府藐视法律的人给予最严厉的制裁,坚决遏制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从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对于违法建设,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可以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和罚款。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通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在当事人对违法建设没有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的,不能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7-08-09 18:09:21
网友,您好:
经查,经我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管理部门对其现场查看, 现我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管理部们已对当事人及开发商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其进行整改,恢复原貌。 因其行为已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正在向城乡规划执法部门积极反映,并协助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或有新的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4318837。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土地规划建设服务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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