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7-25 18:02:08
网友你好!经核实,7月18日10时08分,一辆车牌号为豫CB11**黑色轿车违规停放在洛宁县永宁大道西段非机动车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对该车辆出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如你对违法处理有异议,可以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或者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进行反映。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
网友471525
2017-07-28 10:33:42
这货说话太奇葩了,没听说过处理违停还要先吹哨子
顶+1
踩+1
回复
-
网友529694
2017-07-27 10:47:18
好一个"当时车辆停靠的并不影响交通"
顶+1
踩+1
回复
-
g0918
2017-07-25 18:17:26
违停的定义一是车不在车位上,人也不在车上;二是车辆长时间在临时车位上停,三是现场劝说无效的。在法规里面,应该没有必须要求吹哨子的,如果这样,那么所有车都会以没有听到哨子为借口,那岂不是乱了。怎么证明?
顶+1
踩+1
回复
-
网友488824
2017-07-25 18:12:02
啥时候贴罚单还得先吹哨子了。。。。。
顶+1
踩+1
回复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