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许兴军,家住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鱼泉村,我于2014年4月在河科大一附院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经过阮医生和赵医生两位大夫两年多的治疗,我的病情趋于稳定。但在2016年11月17日我再次到河科大一附院输血的时候却被秦主任和郑大夫误诊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并按此病对我进行治疗,病情一直未见好转,到了2017年4月又告诉我的病是再生障碍性贫血。由于多处寻求说法无果,只好在百姓呼声上恳求政府为民做主。下面是我治疗过程的详细经过,希望领到能有耐心看完。
2016年6月,我再次到河科大一附院输血,得知赵大夫被调到新区医院,接收我的郑大夫仍按以前的治疗方法为我治疗。2016年9月我再次到河科大一附院输血的时候,郑大夫让我做了骨穿。11月17日上午,我到医院买口服药,郑大夫说我是慢性病,他在门诊没发给我开药,需要我去找秦主任开药。下午秦主任坐诊我取出上次做的骨穿报告让秦主任做进一步诊断,她说让我先等一下,过了一个小时,再次让她看报告单的时候她说再等等,一直到下午16点20分左右,科室就剩一个病号的时候,我再次让秦主任给我看报告,她看完之后说我不是再障,而是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她还说我买的口服药对这种病没任何效果,让我把药退掉。我说我一直服用这种药,感觉效果挺好,况且买了药恐怕没法退,她给我开了张单子就把药退了。下午17点10分左右的时候我让秦主任给我开药,她说明天去找郑大夫,我说我没住院,秦主任说那下次住院再用药。
2017年3月27日,我再次到河科大一附院输血的时候,郑大夫让我按照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进行治疗,需住院半月,每天打一针,一针二百多块,我说没带那么多钱,下次来再打,这次住院郑大夫要求我做一次活检,我同意并在出院当天做了活检检查。
2017年4月28日,我又一次来到医院输血的时候,向郑大夫要活检报告,此时郑大夫又告诉我我的病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听到这个消息,我气的说不出话来。这误诊差点几乎是要了我的命啊,4月29日上午郑大夫查房时,我要求他给我个说法,他说约下秦主任和我商谈。4月30日上午,我和秦主任,郑大夫在医生办公室商谈此时,我问秦主任为啥在2016年11月17日诊断我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并且把我买的的药退掉,现在又说我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呢,此时秦玲主任说没有退药这回事,也不承认误诊一事,后来多次找她也没有结果。
2014年我发病到2016年6月,在阮主任和赵医生的精心治疗下,我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输血时间由之前的8天一次逐渐延长到3个月一次,最长的一次间隔6个月才输一次血。2016年11月13日我在柳泉镇卫生院化验血常规结果趋于正常。2016年11月17日秦主任把我的病误诊后,病情迅速加重。由于秦主任的一次误诊,让我从看病到现在花的二十多万白花了不说,还浪费了我最佳的治疗时间。本来之前治病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钱,现在简直是雪上加霜,让我彻底绝望了。
我恳请上级领导实事求是进行调查,从病人的角度考虑,弥补我和家人的损失,让我有希望继续活下去。另外赵大夫还说过,用环孢素胶囊和司坦挫醇两种药如果停药半月以上,之前用过的要都算白用了。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7-07-20 16:12:22
收到网友留言反映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科大一附院对诉求人反映事件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许**,男,47岁。2014年5月8日因“面色苍白乏力3月,加重3天”为主诉入科大一附院血液科住院治疗,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自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患者一直在住院治疗。2016年9月17日患者再次入院治疗,急查血常规示全血细胞重度减低,患者认为输血及口服药物治疗效果欠佳,医院建议进行骨髓穿刺复查。患者在骨穿检查结果未出来之前,只输注了红细胞及血小板后便要求出院。出院后患者未定期门诊复查。直至2016年11月17日患者到医院取走骨穿检查报告单。2017年3月26日患者再次住院输血治疗,入院急查血常规依然全血细胞重度减低,同时再次建议患者骨髓活检检查进一步评估患者骨髓造血情况,患者仍然输注红细胞及血小板后要求出院。
医院认为自2014年至今,患者在院均以“再生障碍性贫血”为主诉及诊断住院治疗,不存在误诊的行为,患者就诊期间,医院未向其出具关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在慢性病门诊专用处方笺上开具了治疗“再障”药品。患者所述的医生让其退药的问题,对于血液疾病的患者治疗花费巨大,常常有患者开完药以“钱不够”或者“药还有剩余”等理由要求退药。如患者认为对其诊疗有疑问可以通过鉴定等途径解决。
7月20日经我委医政科工作人员与患者沟通,解释医患争议解决途径,患者表示将与家人商议后再决定走何种途径。
洛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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