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26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当时承诺基准利率95折,在5月17日信贷经理与我联系说手续已经办好,进入放款阶段,准备好两个月的房贷,今天突然通过开发商与我联系,告知九五折优惠取消,而且利率上浮10%,要求最近去签补充协议,不然还要涨利率,我就是想问下,银行面签时候定的利率有什么意义?是说涨就涨么?今天签涨10%,明天签涨20%这样都可以?房管局备案抵押都办了,银行还是想涨就涨?已经与银行沟通多次,就是让等等等,开发商就是催着去签补充协议,这多出来的十万利息到底是谁的责任?
回复部门:建设银行 2017-07-20 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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