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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发生交通事故停车场违法收取施救费

    本人上月30号驾驶车辆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伤,本人车辆轻微受损,事故科叫来托车,把我车钥匙和驾照,行车证扣留。我的车在能够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让拖车人员将我的车开到停车场!当时并未说明停车费及施救费。本月十六号,在我领取放车证后,去停车场取车,被停车场工作人员告知要收取施救费300元,不缴不放车!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有什么依据?事故现场与停车场相距3公里左右还是停车场的人开回来的。本人咨询物价局,告知并没有此项收费!让我找事故科协商,事故科告知都是这规矩!根据《合同法》,交警叫来了拖车,是交警和拖车公司签订了有偿服务,和车主有什么关系?

    网友8272 2017-06-16 评论12 浏览8872 编号 20170616131035392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6-19 15:50: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决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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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物价局,告知并没有此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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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收取施救费300元,不缴不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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