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6月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工作报酬调整方案,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含网格员)的工作报酬标准参照2016年1月1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00元)的170%(扣除个人缴纳保险,每人每月实发约2487元)、160%(扣除个人缴纳保险,每人每月实发约2327元)、150%(扣除个人缴纳保险,每人每月实发约2167元)的标准执行。同时也在媒体上两次进行了报道,其中包含了网格员,社区人员的工资都已到位,网格员的工资直接被忽略掉了,上级回复说是社区工资是民政局管的,不包含网格员,那请问网格员的工资是谁拨的?工作的时候从来没有说网格员不归社区管,只用和协勤配合工作,社区现在工作任务一来,都要划分到网格去完成,洛阳市2012年出台过文件,要大力推动网格化管理建设。去年整个洛阳市都在创双百,为创精品网格,我们付出了多少努力,现在把我们撇开了,之前提出的与协勤同工同酬,参照协勤工资发放,至今杳无音信,希望上级领导在督察网格工作的同时,也督察督察网格员的工资落实到位没有,考虑一下我们基层工作的不容易,多为我们想想。我们网格员工资到底该由谁来管?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7-05-19 15:40: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人社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我区社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录派到办事处,人员各项费用,区政府拨付到派遣公司后,由派遣公司代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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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