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7-05-16 15:31:03
1. 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问题。
截至2016年底,我区劳务派遣人员社保资金全由各预算单位将资金拨付到劳务派遣公司代理缴纳;自2017年1月1日起,社会保障金改由区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我局于2月8日联合组织人事局、社保中心、地税局、劳务派遣公司开会,下发会议纪要,明确职责分工。2017年4月19日区社保中心将劳务派遣人员2-4月用款计划报区财政局审核,5月12号已将劳务派遣人员2-4月社保全部缴纳地税局。
2. 现金报销问题。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本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自2017年1月1日郑州银行作为我区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直接清算,资金支付管理更加规范,因我区机关各局室多为内设机构,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造成各单位无法开立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此问题我局和郑州银行多次协调,人民银行一直不同意。各单位提取现金,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我们已通知所有预算单位上报需要通过现金支付的资金数额,本次通过特事特办集中解决,并协商人民银行、郑州银行尽快理顺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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