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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在泉舜购物广场的大商新玛特上班,2017年4月3号早上八点多去上班的时候在通道处摔倒,导致尾椎压缩性骨折,至今卧床养伤。联系了大商新玛特的管理层,他们一直和泉舜互相推脱责任。我想问下这个事不是很明显的工伤范畴吗?并且发生事故的地点是在泉舜物业的管辖范围,他们不应该也有责任吗?
新玛特 工伤 大商 上班 责任 购物广场 压缩性 保障局 尾椎 推脱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18 11:15:49
你好: 你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科咨询电话:6993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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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q198684 2017-04-18 14:34:22
终于打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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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q198684 2017-04-18 14:03:51
真够敷衍的…一个电话从来就打不通,您拨打的电话电路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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