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4-05 08:32:11
尊敬的网友:您好!
近几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一直处于高位运行,资金使用的压力没有得到缓解。我市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属于住建部等三部门提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且高出这一上线5.87个百分点,使我市成为全省在85%标线以上的城市之一。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租房支取业务,增加了资金使用压力。物业费、装修、购房五年内等提取业务开展后,资金将进一步趋于紧张。
依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1号)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选择不同的贷款业务模式,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各自的实际来确定。目前,我市尚未开展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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