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潭头村八组
恶霸团伙的罪证如下:
2001年6月16日上午,在恶霸头子马某的带领下,强行霸占谢某、程某的承包责任田,并打伤谢某之妻詹某,程某之妻李某。因犯罪团伙有钱有势,程某谢某多次上告无果。
之后恶霸头子马某等人收买当时8组组长李某及乡村的某些人员,强行调整8组的责任田,为马某的恶霸团伙大开绿灯,在这块十亩田上盖起了楼房,做起了房产生意,并以此为由与组长李某合伙霸占了生产组的100余亩土地。
2016年恶霸团伙马某等人,伙同乡村部分人员私下卖掉八组40亩左右的土地,收款大概120万元左右,此款项被恶霸团伙等人私自瓜分,2017年马某团伙及其儿子及乡村部分人员合谋以欺骗手段卖掉了八组土地50余亩左右(每亩5万元左右)。
特别说明的是,按我们当地的价格,每三分地能分到一套房子,每套房子在15万元,这样每亩地折合现金40余万元左右。
恶霸团伙的种种恶行终于激起了八组人员的愤怒,联名告状,但因恶霸团伙有钱有势有很多人敢怒不敢言, 通过几次交涉八组人员很无奈,以经感觉此事在潭头镇及栾川县内很难解决,因此我们特将此材料投向各级政府部门及各级媒体与相关网站。
我们八组人的心愿是在安定平静的环境下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在打老虎的同时也抓一抓这底层的耗子,这样社会才能够安定平静,才能还我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环境。
我们是农民,但我们也知道,如果依法处理这些恶霸团伙,他们所犯才的罪行,最低的也能判上几年。真心祈求上级部门对该事件彻底查处!还群众一个公道!
另外:检举潭头镇党委书记常某,当官不为民做主却充当恶霸的保护伞,在该事件中反复和稀泥,推脱责任,私认为常在该变卖土地中有受贿嫌疑,望上级部门调查。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7-03-13 10:31:14
网友您好:针对贴中反映情况,潭头镇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根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需要,潭头镇于2016年征用了潭头村8组部分土地,该土地原为潭头村东河滩滩涂地,实际征用面积为32.07亩。潭头镇政府根据该组与8户群众签订的治地协议等相关资料,与该8户群众签订了征地协议,征地款及附属设施补偿款共计112.24万元。对此征地事宜存在异议的群众,可到潭头镇政府进行咨询,或通过正规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潭头镇政府会积极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调查。 再次感谢您对潭头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潭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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