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租车管理处规定禁止出租车使用滴滴打车软件,并让人钓鱼执法,对使用滴滴软件的出租车以停运30天加罚款的处罚。我想问一下此规定合法吗?此处罚合法吗?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7-03-15 08:55:45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滴滴打车平台在我省暂未获得平台线下许可资质,经营行为不合法,因此在软件平台公司未在我市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前不得使用软件从事经营。另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64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九条 “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等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我市已在开展了官方95128电召平台,该工作已于2016年纳入我市督办工作之列。我市合法巡游出租汽车应按规定安装使用,出租汽车企业做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属正常企业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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