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中午,我岳母被一根小刺卡在咽喉,随即到金谷园路原四院就医,耳鼻喉科医生让住院,下午4点住院后进行手术将异物取出,输液3天,3月1日医院结账时,科主任说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咽喉异物住院治疗不按医保办理,但是其未提供文件依据,请问国家及省市是否有明文规定咽喉异物住院治疗个人自费,请给予解答。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09 10:59:36
网友你好:
经向医院了解情况,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住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达不到住院标准应在门诊治疗但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