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佛苑小区在16年12月份的选举中程序不合法,选举监督不利,造成贿选。
1、新当选的业委会成员选票不够法定要求。
2、新业委会成员在选举前擅自承诺对部分业主物业费免收。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人心不稳定。
3、选举过程中发现有假选票现象。
给予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小区业委会应重新选举。建议上级领导对这一问题进行彻查。
回复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01-20 09:12:5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丹佛苑小区于2016年12月16日晚上18:30分在小区院内进行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工作人员到场监督,选举程序按国家及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进行,并不存在监督失职问题;关于收费问题,经了解,因新老业委会账目还未交接,新选业委会收的是2017年物业费,与2016年无关。另外在选举过程中发现有假票现象,计票人员发现后已清除假票,并没有计算在有效选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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