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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居业花庭物业收取电费比国家还高

    新安县居业花庭入住已经有4年之久,物业收取业主电费每度达到0.7元,比国家收取电费高达0.2元左右,且2016年6月份,因与隔壁小区相邻的围墙建立,将本小区内垃圾池拆掉,至今无安放相关垃圾放置区域或桶,业主垃圾需要到小区对面的城区公共垃圾箱处,给业主造成非常不便,多次反应与物业无有效处理,且更可恶的是,在与隔壁小区建立的围墙安装OK后,形成的公共停车位,第一次被私自安装地锁,经业主多次强烈反应后拆除,而在12月23日左右,物业突然通知将此公共停车位进行出租,且为业主同意,我作为业主,也不知道此事,不知是物业一手遮天,还是有个别业主狼狈为奸,在居业花庭的QQ,微信群内,均没有业主说知道此事,业主也是激烈反对,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给予处理!感谢!!!

    游客 2017-01-04 评论8 浏览6168 编号 20170104113312545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1-04 15:09: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反馈如下:该小区现入住业主270户,总容纳379户,高层住宅每度电0.7元(含二次供水用电),多层住宅0.65元/度,以上用电均包括以下公共用电:路灯、楼道灯、电梯用电、变压器损耗(800KW)等。因城市电网未改造,系列电损、公共用电均加在业主用电费用上,导致超过国家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物价办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将电费收取情况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电费收取不得有盈余,节能降耗,减少业主的负担。关于反映小区垃圾池拆除,没有放置垃圾箱的问题,经调查,主要是因2号楼4单元202业主和3号楼1单元301业主与放置垃圾箱的人发生纠纷,不让在小区内放垃圾箱,物业公司无奈之下,联系社区将垃圾箱拉走。关于反映小区车位的问题,经调查,小区本是公共车位,但被个别业主占为己有,有车库也不进车库,让没车库的业主车辆没有地方放,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园区混乱。物业公司为了车辆规范化管理, 将车位公开出租,有车库的不准租,但个别业主不同意。现物业公已将收的车位钱退回,决定后边停车不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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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我查询有关国家法规,物业将电损加入电费收取是不合理的,请有关单位调查,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电,供气,供热,通信,有限电视等单位应该向用户收取费用,物业代收的费用,不得向业主收取高出国家标准之费用!希望有关部门再次深入调查相关国家法规!请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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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活物业公司真是多余,附近有的小开发商盖的楼一年只收一百块卫生费,水电气暖费自己去相关部门交,有防盗门防盗窗,门上有猫眼,院里车随便停,也没见多不方便,物业公司还不要脸死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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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问过电业局,电业局只管收这个变压器的电费五毛六一度,物业多收和人家有啥关系?变压器随着房子卖,现在是业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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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真的,物业本身是为业主服务的,现在都成大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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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过去4天了,也不见有实事求是的回复,哪怕是回复就是这样也行,也不能让老百姓在这等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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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赶紧来查查吧 物业真的都成大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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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这个小区电费一度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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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说你们小区了 我们小区也一样 物业都成大爷了 我们这些业主被他们玩来玩去 新安县都这样 太乱了 部门监管不力 都是吃公家饭 不顶用 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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