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蓝郡交房两年,住了近300多户,为什么还不能落户?根据国家规定早都应该建社区了,相关配套设施跟不上也满足不了居民其他生活,小区备案派出所也不管不问?!...拖拖拉拉好几年了
请相关部门督促一下,尽快建立社区,否则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便利和安全保障。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11-29 17:32:0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相关政策:小区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提交市地名办证明信、小区房屋平面图、住房人员名单、社区证明等材料进行备案,经上级部门审批、录入电脑系统之后,小区住户才可以迁入户口。辖区户籍民警已多次催促书瀛洲蓝郡开发商尽快办理成立社区的相关手续,以解决业主入户问题。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小区物业尽快向派出所提交相关资料。如有任何疑问您可在工作日电话联系古城派出所户籍室0379-63136838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