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11-11 17:04:3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依据的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评估依据作出如下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以洛阳市地税局《河南省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住宅)》作为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评估依据。本通知事项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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